2008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解析
所涉领域:惩治腐败
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期提至十年 受贿罪适用范围拟扩大
【草案】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由五年提高到十年。已离职公务员受贿首入刑律,公务员近亲属受贿可判7年以上
【解读】现行刑法第395条规定,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差额巨大,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有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,本罪的刑罚偏轻,建议加重。扩大斡旋受贿罪的主体范围,委员们普遍表示赞同,随着权钱交易手段的不断翻新,修正案这一改变增强了执法的可操作性,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。
